每天晚上散步经过小铁路,总感到很别扭,倒不是因为这个地方如何,而是那个理发店的名字--小毛發屋。
我国自解放后为了大众书写与阅读的方便,推行了简化字。简化字的实行对人民的文化生活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,也得到了包括联合国在内的世界各国的认同。改革开放以来,大批外国商品进入中国市场,必定会在说明书中附入中文简化字的说明。反观我们国内,许多人却反其道而行之,偏偏以用繁体字为荣,好像用了繁体字就可以身份百倍,充个文化人当当。这且不去说,但既然用了,那就应该用准确了;用不准确便会将身后的那条尾巴给露了出来,更显得没有文化了。“小毛發屋”当是一例。“發”是本有简化字的,那便是“发”,“发现”也好,“头发”也好,都是用的这个“发”,用它是不会闹笑话的。不知是发屋的主人追求时髦,还是广告公司的人无知,偏偏用了繁体字“發”,拼了命地要闹笑话。
所谓简化字,其简化的除了笔划外,还有两个内容:一是简化异体字,比如“槟”是由“檳”和“梹”二字简化而来,既简化笔划了,也减少了字数,人们就不必去记那么多的同义异体字了;二是将读音或意义相近但笔划繁琐的字简化成一个字,比如“发”就是由“發”和“髮”两个意义不同而读音相近的字简化而成的。对于这第二种简化字,在使用它的繁体字时就必须注意它的繁体字的意义,否则就会闹笑话的。
那么“發”和“髮”在意义上有什么不同呢?中国的汉字是象形的,后来在象形文字的基础上又出现了指示(如“本”,在“木”的根部加一横,表示它指树根)、会意(如“休”,一“人”靠在“木”上作休息状)和形声(如“村”,由形“木”和声“寸”组成),其中形声字是大量的,它的“形部”为表意(有许多文字在长期的流传中,“形”的表意已经淡化了)的。从“發”和“髮”来看,“發”字的“弓”为字的形部,表示此字与弓是有关的:“引而不发,跃如也”,说的就是拉开了弓没有发射,呈现出“跃跃欲试”的状态。这里的“发”就是“发射”的意思,繁体字就用“發”而不能用“髮”。而“髮”的形部是上面的部分,在字典上属于这一形部的字都与毛发有关,比如“髡”是指“古代剃去男子头发的刑罚”,“髦”义为“古代称幼儿垂在前额的短头发”,“髯”则“泛指胡子”,“髻”是“在头顶或脑后盘成各种形状的头发”,“鬓”即“鬓角”,在两耳之处的头发也。由此可见,“发屋”的“发”的繁体只能用“髮”而不能用“發”。再者。这两个字的读音是不相同的:“發”读“fā”(如“發射”、“發动”),“髮”则读“fà”(如“头髮”、“千钧一髮”)。
综上所说,“發屋”是万万不行的,因为它会让人误解为“發财”的屋,遭来别人的觊觎的。